我一直是纸制书的坚定拥护者。原因很简单,对于我来讲,纸制书不仅意味着几百页文字,更多的是一连串有趣的日常活动——走街串巷地淘书,在旧书店与爱书人搭讪聊天,皮夹里塞满各大书店的打折卡(這種感覺比塞滿銀行卡還要滿足),將書一排排碼上書架,定期重新編排書在書架里的位置,往床頭廁所邊堆書,直到睡覺如廁都覺得空間逼仄,偶爾聞一聞書的味道,心裡喃喃說,哪本哪本是珍老級,因為書頁間渙漫泛出陳香,而哪本哪本乳臭未乾,因為一打開還是油墨味沖天⋯⋯
曾經也幻想自己的戀愛要在借書還書的一來一往間發生。儘管錢鐘書老先生充滿諷刺地嘲笑過這樣的愛情伎倆,不過完全不妨礙我的心嚮往之。總之,紙製書的魅力輿日常生機人生浪漫種種種種都密不可分。
剛上大學做文藝女青年的時候,看文德斯的《柏林蒼穹下》,裡面憂鬱而英俊的天使愛在圖書館遊蕩,更為我無條件擁護紙製書增添了一重理由。
後來來美國,在Colorado住的三年里,常常在圖書館地下一樓整日整日泡著,讀到博爾赫斯說:“天堂是座圖書館。”心裡想圖書館是座天堂。
倘若沒有那些書脊直直書頁齊齊的紙製品,恐怕世界要黯然許多。讀書人的生活也要空落很多。所以一年前跟朋友聊起kindle的時候,還十分不屑地數落了這個消費時代閱讀玩具的尷尬輿滑稽。Kindle說是電子時代閱讀的革命性產品,可是做得那麼像書,本質上還是氣短,還是怕自己不像書,便沒有吸引力了。Kindle開發商的心裡恐怕也有個對紙製書的莫名膜拜。
我這幾年購書量明顯銳減,一是因為美國書籍價格昂貴,二是因為這裡圖書館服務太好,只要這個世界上存在的紙片好像interlibrary loan都能幫你借來,再者自己居無定所,實在不敢屯書,金銀財寶尚可隨身天涯海角地帶走,書卻總要求有個安定的居所,否則只有散落一個命運,想想曾經擁有,後來被迫分離的感受大概跟有緣無分的情侶也差不多,所以不買書其實也是少傷心少作孽。
出國的時候早已感歎過一番帶不走的書,於是朋友送給我點Ebook,自己也搗鼓了些。舊電腦里一直有個文件夾叫電子書庫,其實裡面內容很多,絕對不比一個街道圖書館差,但是五年來我一本沒翻過。E書不是書。於是也就沒有習慣去看了。
後來相聚別離漸漸成為一項重要日常活動,坐飛機一多便開始放棄對紙製書的迷信愛情,理智向實用性偏轉,每次瀏覽amazon時,總有要買個kindle的念頭。每次回國時都恨自己沒有及時裝備個ebook reader,以致往返飛機上不得不帶著重不拉機的紙書打發時間。當時下了決心,說甚麼都要買kindle了,誰知道那次回來便遇上張北海來我們系訪問,我在飛機上念的就是他那本《俠隱》。他笑眯眯地彎下身子給我簽名的那一刻,我立馬打消了要歸降電子書的念頭。
再冒出接受ebook的想法已輿對紙書的忠誠以及對電子便利的妥協無關。我往IPAD里載的第一個app是netflix,第二個是ibook。這成為我每日必用的兩個app。往ibook里更新的書籍讀過的也有,沒讀過的也有。但凡不必大動腦筋,床頭廁邊能念的統統收入。
坦率來說,現在ebook對我而言是為了維持一個閱讀的習慣。我沒能古典主義到走到何地都揣著本書,但又沒有灑脫到完全不念書。對電腦的倚賴程度其實比自己想像得要高很多,直到有一天教授們對我說你是digital natives一代時,我才發現其實自己並不能反駁他們。儘管和90後比,自己總算還有個平面閱讀的時代,但看看現在坐在電腦前的時間,N次方倍多過捧讀紙書的時間;念pdf的頁數絕對不少於念紙書的頁數。於是想,真的有必要開始一段E書人生了,既然要閱讀下去,便不必計較讀得是書還是電子屏幕了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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